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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科协2016年度学会能力提升


黄石市科协2016年度学会能力提升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子项目

工作总结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系统集成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有机构成、系统的效率、系统的完整性、系统的灵活性等,简化系统的复杂性,并最终为企业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完整的解决方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1999年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水平、能力和信誉等,主要由市场评判。

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一系列行政审批项目,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取消后将有利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信部发文停止集成企业和人员资质认定行政审批,转由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这一决定大大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活力。

黄石市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利用联合会行业资源优势,积极响应国务院决定,承接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现就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的优点

1、十二五规划中,国家正努力的从经济、管理、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方面实现政府的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此外大型的国有集团公司也在加紧,而只有具有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中分一杯羹,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在实际的招投标中,才能承接不同额度的工程项目。企业获得《资质证书》,等于取得进入系统集成市场的钥匙,反过来也是对没有获得《资质证书》的竞争者形成了一道进入的门槛。

2、可以彰显企业的实力,有利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3、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按照等级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 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所要求的是全方位的综合实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系统集成企业要取得《资质证书》,必须不断改善自身的综合实力,以达到评定条件的要求。同时,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要求企业的项目管理达到一定的水平,要求企业要有一定数量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企业通过培养项目经理可以提高自身项目管理的能力。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围绕国家信息化发展大局,以促改革、促建设、促管理、促发展,着力规范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程序,着力促进信息化企业的建设和发展,着力建立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促进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化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的基本原则:降低门槛,坚持政社分开,管评分离,由独立的行业联合会进行专业化评价;坚持分级资质认定,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指导和监督;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资质认定公信力;坚持引导激励,以评促建,促进信息化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申报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五个级别,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特一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每个级别的申请必须先准备相关的纸质材料,公司的业绩合同及公司人员的相关资历情况,然后再请行业联合会授予的审批人员现场审核,达标后颁发资质证,首次申请的最高级别只能是三级。

企业要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已建成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3、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4、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7、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8、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9、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10、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2、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3、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1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申报流程

1、申请,企业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一式4份。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2份。

(3)、申报表相关附件2份。

申请企业需保证提交的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行业联合会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确定受理日期;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或在五日内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2、上报备案

对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行业联合会资质认证办公室需办理上报事宜,确保制发的文件完整、正确、有效,对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规范、齐全。资质认证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定同意意见后,即时将本单位审批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行业联合会,行业联合会对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3、结果告知与公布

行业联合会资质认证办公室在评审结束后,需将评审结果上报联合会秘书处,由联合会秘书处将结果告知申报企业,同时在联合会网站公布。行业联合会制发的文书需完整、正确、有效,并对有关资料整理和归档。




                       黄石市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2015年11月9日